经理守则

为了规范公司经理队伍行为,监督其正确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,保障公司健康发展,特制定经理守则。

守则要求公司范畴内经理必须遵守"十做到"、"十禁止"。

一、经理“十做到”

(一) 掌握相关法律、法规,熟悉市场经济规则,做到守法经营,诚信处事。

(二) 要求员工遵守的规章,经理必须带头遵守,做到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。

(三) 重大决策,要严格履行程序。属经理职权范围内的,要集体研究决定;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,要根据决策内容,按有关程序报公司领导决策。做到角色定位准确,行使权力合规。

(四) 议定事项,要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、建议,决议一经形成,必须坚决执行。做到有话讲当面,不当事后诸葛亮。

(五) 正职要调动副职的积极性,充分发挥好副职的作用,做到分工明确、职责分明,责权对等;副职要依据职权范围,行使好权力,为正职负责,切忌越权行事、滥用职权。

(六) 要互相理解、相互信任,做到大事讲原则,小事讲风格,不得相互猜疑,斤斤计较,掣肘拆台。

(七) 当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、短期目标与长远发展发生冲突时,做到竭力维护全局利益,着眼长远发展,不得因维护局部利益而损害全局利益;追求眼前利益而不顾及长远发展。

(八) 对下属的评价、任用必须凭绩效,绝不能以个人的感情、好恶来行事,做到对事不对人,荐贤举能,任人唯贤。

(九) 经常与下属交流沟通,倾听员工的意见、建议,做到下层情况心中有数,合理的意见、建议虚心采纳,切忌脱离群众,高高在上。

(十) 在对外业务交往、公众场合以及与亲朋、员工交谈中,严格保守公司商业、技术秘密以及暂未公布的重要会议内容,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。

二、经理“十禁止”

(一) 禁止因不作为或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任何财产、声誉损失。

(二) 禁止将公司现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。

(三) 禁止将公司资金挪用或借贷给他人。

(四) 禁止未经集体研究而擅自将公司资产低价出售。

(五) 禁止以任何形式侵占公司财产。

(六) 禁止接受他人贿赂。

(七) 禁止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以公司资产对外提供担保。

(八) 禁止利用职权直接、间接向亲友或亲友管理、持股的企业采购物资以及为其亲友经商提供其它任何便利条件。

(九) 禁止利用职权将直系亲属安排到本人所在公司内就业。

(十) 禁止在公司任职期间从事第二职业。

 

发布时间: 2016-01-03    浏览次数: 3377